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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6-08-01 15:54:42

 

 

第一部分 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大常委会机关构成情况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一、  主要职能

    ()办公室

1、负责安排和处理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日常事务。

2、负责县人代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文字材料准备、程序安排等各项工作。根据主任会议决定,组织安排各类会议。协调机关各项工作。

3、保持与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督促、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4、起草县人大常委会重要文稿,办理各类重要文件、报告。

5、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信访、印鉴管理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来宾接待、财务、财产、车辆等行政管理工作。

7、协助人大党组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协调各工委工作配合,办理人大党组交办的有关人事工作。

8、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老干部服务工作。

9、办理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研究室

1、编辑会报和人大机关网站。

2、搞好调查研究和人大工作的信息综合、理论研讨、新闻报道。

3、办理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1、联系组织部、人社局、工会、团县委、妇联等有关部门,了解《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汇报。

2、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督办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了解代表活动情况,搞好本县省、市代表的联络和各级代表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同人大办公室搞好对乡镇人大的联系等工作。                                       

3、受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委托,办理代表的补选、罢免、资格审查和人代会期间的选举、组织机构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等具体工作。

4、受主任会议委托,组织有关代表开展专题调查、视察或座谈活动,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本委工作实际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向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5、参与省、市人大组织的有关调查或视察活动。

6、办理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1、联系政府及计划、工业、经贸、财税、金融、财政、发改、统计等部门,了解本县财政经贸、国民经济计划等工作情况,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汇报。

2、受主任会议委托,组织对财政经济工作方面专题调查、视察或座谈;根据本委工作实际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3、联系有关人大代表,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对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报告。

5、参与省、市人大组织的有关调查或视察活动。

6、办理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1、联系政府有关部门,了解本县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广电、人口、科协、侨务、民族、宗教、对台等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和工作情况,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汇报。

2、受主任会议委托,组织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工作的专题调查、视察或座谈;根据本委工作实际,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3、联系有关人大代表,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对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报告。

5、参与省市人大组织的有关调查和视察活动。

6、办理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

1、联系县政府及农业、水务、农机、农业开发、林牧业、水产等涉农部门,了解本县农村经济发展情况,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汇报。

2、受主任会议委托,组织对农村经济工作方面的专题调查或视察;根据本委工作实际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3、联系有关人大代表,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对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农村等方面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报告。

5、参加省、市人大组织的有关调查和视察活动。

6、办理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1、联系“两院”及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了解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了解本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作出汇报,为县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提供服务。

2、转办督办有关信访案件。

3、根据主任会议决定,承办和组织与本委有关代表视察活动,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4、组织对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报告。草拟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制建设方面的文件、决议、决定。

5、参与省、市人大组织的有关调查或视察活动。

6、办理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

1、联系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与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规划、国土等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汇报。

2、受主任会议委托,组织对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专题调查或视察;根据本委工作实际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作出报告。

3、联系有关人大代表,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对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草案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报告。

5、参与省市人大组织的有关调查和视察活动。

6、办理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大常委会机关构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有关精神,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职责,结合我县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置为:办公室、研究室、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共8个正科级工作机构,其中办公室下设秘书科、综合科和老干部服务科。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新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加强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监督。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了201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及全口径部门预算安排情况报告,对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审计等环节入手,深化预决算全过程的监督,督促政府加强财源建设,强化税收征管,严格财政支出,认真整改审计出的问题,全面加强预算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2、积极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常委会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对社会事业的监督。常委会通过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县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当前存在的教育布局不尽合理、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学前教育发展滞后等问题,提出了要以实现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调整中小学布局为抓手,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为主线,以提高教育投入为保障,全力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等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主任会议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听取了全县智慧城市创建工作汇报,建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规划,加强资源整合,完善基础设施,打造具有东海特色的智慧城市。此外,还对单独两孩政策落实、全民健身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了推进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突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去年4月,常委会对我县家庭农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实地察看了白塔埠镇先锋家庭农场和平明镇军华家庭农场建设运营情况,听取了工作汇报,针对建设运营中存在的土地流转难、资金筹措难、人才支撑难和政策落实难等问题,常委会形成了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农业资源开发对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具有重要作用。第十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全县农业资源开发情况的报告,建议提高认识,加大持续开发力度;科学规划,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4、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一线。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常委会积极参与全县中心工作,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完善新老水晶城搬迁整合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确保了搬迁整合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积极参与新县医院建设、农村环境整治、文明城市创建、秸杆禁烧等重点项目和重大事项的督查推进工作;三是协助推进连盐铁路、204国道等重点交通工程的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

二、适应依法治国新形势,强化法律监督,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1、开展执法情况的检查调查。6月份,常委会对全县15家单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环保意识淡薄、基础设施不完善、执法力度不大和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提出了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齐抓共管,形成联合执法合力,提高环境监管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的意见和建议。11月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县财政局、石榴街道办事处、白塔埠镇人民政府、福如东海集团等单位规范预算编制、严肃预算执行、推进预算公开和加强债务管理的情况,建议政府加强学习宣传,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严格财政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强绩效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强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为了保证司法改革依法有序推进,二十四次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报告》,针对当前改革中存在的缺乏机制保障和法官队伍不够稳定等问题,着重就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在法治框架内稳步推进;在解决问题中深化改革,逐步建立起监督司法权力运行的有效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和便民的阳光司法程序,让人民群众共享司法改革成果等问题进行深入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助推检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责,加大监督力度,抓好队伍建设,增强监督实效,切实维护法律统一和司法公正。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我县“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要因地制宜、创新思路,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总结的同时,尽快启动“七五”普法规划编制,为法治东海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3、做好备案审查和信访督办工作。常委会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严格文件的报送范围,规范审查程序,完善审查机制,加强对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常委会将信访工作作为掌握社情民意、加强监督的重要平台,依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0余件(次),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4、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原则,依法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不断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认真审议各项人事任免议案。同时坚持把任免权与监督权结合起来,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去年,在对县公安局、人社局和卫计委3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的基础上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

三、拓宽代表履职新渠道,完善服务保障,切实提高代表工作实效

    1、以培训为抓手,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民与权力》、《连云港人大》等刊物,定期寄送资料,畅通代表知情参政渠道。三是在开展调查、视察等活动前,组织代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通过各种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代表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

2、以活动为载体,努力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一是根据“深化双联聚合力、建言献策促发展”专题活动要求,组织代表进点开展联系活动,引导代表争做发展的引路人,为广大群众作表率。二是组织参加常委会的调研、视察和法院庭审等活动。为了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还组织代表参加公安局、检察院开放日,走进乡村、居委、企业和基层法庭等活动,深入一线,了解实情,建言献策。三是深化“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通过专题指导、现场观摩和交流学习等途径,提升“代表之家”的软硬件水平,发挥汇集民意、集中民智的平台作用。为增强代表履职的使命感,全年共组织24名市人大代表在常委会上述职,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3、以服务为宗旨,密切与代表和选民联系。健全和完善“两联系”制度,确保双向沟通联系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基层35名代表,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诉求,帮助代表解决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年来,共征集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00多条。为了增强服务针对性,全县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全部建立了选民联系对象,进一步密切了与代表和选民的联系。

4、以满意为标准,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为了增强建议办理实效,提高代表满意率,常委会进一步规范了建议办理程序,完善办理考评办法。对重点建议,通过现场督办、面对面办理和领导督办等方式,着力提高代表建议办成率,实现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进一步提高了建议的办成率。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73件建议,满意率达98%以上。

四、探索自身建设新路径,积极主动作为,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水平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常委会坚持理论武装头脑,通过周末学习日、党员活动日等集中学习机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重大理论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各级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2、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深化调查研究工作,切实解决一些“不严不实”问题,努力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上见实效。

3、加强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常委会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发挥主导作用,深入调查研究,找准薄弱环节,拿出解决方案,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县人大机关“一人委”问题、乡镇人大主席专职配备和“两专一办”不落实问题全部解决,为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4、注重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常委会以省市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为契机,重新整合升级人大官方网站,搭建宣传平台,提高人大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一年来,在市以上主流媒体发表信息通讯和调研文章100多篇,扩大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了人大理论研讨水平。

 

 

第二部分 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度部门

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度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399.4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97万元,减少   3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和县委十四条实施办法,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切实做到经费预算从紧、公务接待从俭、公车管理从严、调研考察从实等。其中:

(一)收入总计399.4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399.45万元,为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1.97 万元,减少   3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和县委十四条实施办法,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切实做到经费预算从紧、公务接待从俭、公车管理从严、调研考察从实。

(二)支出总计 399.45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9.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97 万元,减少   3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和县委十四条实施办法,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切实做到经费预算从紧、公务接待从俭、公车管理从严、调研考察从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人大常委会机关本年收入合计39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4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大常委会机关本年支出合计399.4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85.35 万元,占 96  %;项目支出  14.10  万元,占 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99.4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97 万元,减少   3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和县委十四条实施办法,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切实做到经费预算从紧、公务接待从俭、公车管理从严、调研考察从实。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 39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97 万元,减少   3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和县委十四条实施办法,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切实做到经费预算从紧、公务接待从俭、公车管理从严、调研考察从实。

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43.34 万元,支出决算为 399.4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1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切实做到经费预算从紧、公务接待从俭、公车管理从严、调研考察从实。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443.34 万元,支出决算为 399.4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切实做到经费预算从紧、公务接待从俭、公车管理从严、调研考察从实。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85.3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41.9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43.3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99.4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1.97 万元,减少   3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和县委十四条实施办法,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切实做到经费预算从紧、公务接待从俭、公车管理从严、调研考察从实。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443.34 万元,支出决算为 399.4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1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和县委十四条实施办法,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切实做到经费预算从紧、公务接待从俭、公车管理从严、调研考察从实。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85.3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41.9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43.3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9.42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8  %;公务接待费支出  21.0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2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9.42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19.42 万元,完成预算的 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的公务出行以及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8  辆。

2.公务接待费   21.01   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1.01   万元,完成预算的  9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省、市人大领导带队来调研考察及周边县区交流学习,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14 批次, 779  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市人大领导带队来调研考察及周边县区交流学习。

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75.51万元,完成预算的 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精减会议,少开会、开短会,减少了会议费支出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82  个,参加会议  5600   人次。主要为召开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人大主任会议、全县乡镇人大工作会议、代表调研座谈会、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交办会、周边县区人大交流学习会等。

人大常委会机关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4.63 万元,完成预算的 7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精减了培训内容,减少了培训人次。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6  个,组织培训 420  人次。主要为培训县、乡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9.7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减少  30.61  万元,降低  18  %。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和县委十四条实施办法,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切实做到经费预算从紧、公务接待从俭、公车管理从严、调研考察从实,减少了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8 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8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4266号)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4

专项资金公开说明

 

一、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每个项目都应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

二、实行申报制的项目。每个项目都应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审核程序及分配结果。申报指南或其他与资金申报有关文件,应当及时发布,确保申报对象有充足的时间申报资金。审核程序可以通过流程图或文字说明的形式公开。对实行竞争性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当明确评审规则,加强实地核查,并公示评审结果。

三、其他项目。也应按要求及时公开分配结果。

具体公开表式和格式可以由部门和单位自行设计。

 

365日博2015年部门决算表.xls
文件类型: .xls 56fa8d88551848d509d834603d586ebd.xls (93.50 KB)